【精华】委托协议书集合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产品需(或准备)向美国出口,并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向FDA进口预申报等相关服务。乙方作为美国FDA进口预申报代理机构,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进口预申报等工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进口预申报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见附件A),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进口预申报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 甲方在申请FDA进口预申报应提交以下资料
1.《FDA进口预申报申请表》中文(或英文)一份;
2.FDA新增加的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 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A.甲方提交“二”中所列资料;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向FDA申报;C. 将结果通报甲方。
2. 办理进口预申报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进口预申报委托代理协议》和付清款项后,自受理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立刻通知甲方。
四、 服务费用
进口预申报的费用:采取年费、季费或按次付费方式:
1.年费方式:出口货物全年发运申报包干服务费为_______美元。一年内负责通报______次,多于_____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____美元。
2.季费方式:每季度(_______个月)申报包干服务费为_______美元。每季度内负责通报____次,多于____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_______美元。
3.按次付费方式:每次委托申报费用为_______美元。
上述预付金额如用人民币支付,按付款当日官方汇率换算。
五、费用支付
按年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年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季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季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次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每次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预付上述代理费。
如甲方迟纳服务费用,乙方将不对其申报文档进行处理,直到款到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 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A
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
一、合同缔约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提供FDA注册所需文件、资料,在办理进口预申报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补正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执行FDA对产品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2)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3)保证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不含有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内容;
(4)甲方承诺因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未正常注册的损失,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5)不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6)企业进口预申报完成后,甲方提出再次申报,视为另次委托。
2.乙方(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审译,向FDA办理申报;
(2)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指导,在甲方要求和自费的前提下提供专项培训;
(3)接收、传递FDA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并与甲方沟通;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致使未办成的,全额退还代理费,退还限额不高于向甲方收取的费用。但不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获得仅限于合同约定范围内代理甲方FDA进口预申报业务的权限,不得从事与代理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独立缔约方
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为在双方之间建立某种独立缔约方以外的关系,双方均为独立缔约方,并不对彼此之间的行动或疏忽承担赔偿义务。各方均不被视为是对方或对方其他下属公司的雇员或代理。各方均无权以任何方式,以对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名义行事。作为独立缔约方,各方应缴纳各自的税赋并保证自己的必要的保险。
三、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非公开商业信息、资料(包括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要求的除外。
四、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合同撤消和修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要求撤消本合同的,应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予以撤消。已受理申报(以 ……此处隐藏12682个字……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20xx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