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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合同

时间:2024-10-16 12:29:24
婚庆服务合同汇编15篇

婚庆服务合同汇编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婚庆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婚庆服务合同1

甲方新郎:新娘: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

举行地点:市区路号(饭店)厅

婚宴:共桌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口总体策划价款:人民币元

口婚礼主持价款:人民币元

口婚车使用价款:人民币元

口化妆服务价款:人民币元

口纪实摄影价款:人民币元

口纪实摄像价款:人民币元

口其他服务项目价款:人民币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条四条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元;婚礼当天晚上布置场地完成后由新人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元

(三)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口向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口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口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口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口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口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口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口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口附件八:补充约定

口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口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郎:婚庆单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住所(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婚庆服务合同2

一、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部分组成。

二、合同中选择性条款,在选项前标示有“□”符号,选择时在该符号内划“√”表示肯定或者划“×”表示否定。选择性条款包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填充性条款中标示有下划线,双方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填入,无意见的划“×”表示删除该填充性条款。

三、合同中的表格填空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中下划线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

四、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策划、流程、说明或者合同中的另附书面文件,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注明日期,成为合同的组成文件。

五、经营者事先拟制的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不得协商的条款,视为格式条款。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黑龙江省婚庆礼仪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婚庆礼仪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新郎姓名:______________新娘姓名:______________

2、举行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上午 □中午 □下午 □晚上

3、举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宾客人数:_______人 酒席桌数:________桌

第二条 ……此处隐藏17717个字……中甲方出现机器故障,摄像人员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昏迷、突发性疾病)而失去服务能力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定金,但不承担其它责任。因电脑等设备原因或其它客观不可抗拒原因而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光盘制作的,甲方应于到期光盘制作到期日之前通知乙方,双方重新商定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交付定金后单方面决定停止摄像服务,视为违约,甲方不退还定金。

十二、乙方需在光盘交付到期日起____日内自行取走_光盘。逾期视为放弃。由甲方自行处理录像带、光盘,删除电脑文件。由此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自顾客取走_光盘后,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____日内把光盘送回,甲方将重做。超过三天视为质量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属乙方损坏,划伤、磨损盘面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十三、此协议已经甲乙双方认可,并无任何除本协议所述以外的歧义。除以上所陈述的条款之外,任何一方的明示、暗示性或其它要求将不予承认。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协商。协商未果,可以本协议为依据向当地仲裁或司_法_部门申请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婚庆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婚礼庆典化妆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化妆师

人数 名 级别 联系电话 ;

二、服务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服务起始地点;

三、使用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四、被化妆人员

五、化妆服务项目

全程;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至最后一套服装服装造型化妆结束;

半程;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

补妆;不提供第一套服装造型化妆、仅提供补妆及造型改变服务;

其他

六、被化妆人员皮肤过敏史说明 (可附页)。

七、乙方应提供 次免费试妆,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不适应化妆,甲方可以解除本约定。

试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或电话预约 ;

试妆地点; 。

八、被化妆人员婚礼当天服装说明 (可附页)。

九、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约定的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

十、本约定服务报酬中包含约定的化妆品、 等服务所需用品。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婚庆服务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情况:

甲方为其于 年 月 日在 酒店 厅(地址: 市 区 路 号)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司仪服务,指定 司仪主持当天的婚礼庆祝仪式。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小写)

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订金 元整。余款 元整,于婚礼结束后支付给□婚庆单位或□司仪本人。

甲方付讫订金后,乙方需出具相关收据。

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指定的司仪多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以及简单的家庭人员状况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 司仪将于婚前 月与甲方面谈婚礼流程与细节 次,并根据讨论的结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细节)

司仪将与婚礼当天下午 点整到达酒店,做好事先的准备工作;

乙方承诺:司仪主持的语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语言与笑话。

如当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该司仪不能前来主持的,由该婚庆单位提供同等以上价位的司仪供甲方选择。

三、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遭受损失,该实际损失先由乙方承担,然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求偿,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该方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如因司仪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交由北京婚庆行业协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如评估后确有问题,由乙方按北京市婚庆行业协会《北京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赔偿甲方的损失;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单方面无故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北京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新郎: 婚庆单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住所(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流程细节:(婚庆当天双方确认流程表)

司仪服务时间(半程/全程),如超时需注明费用

入场仪式的确认(几次入场仪式,中/西式,嘉宾、新人配合)

语言确认(是否双语)

现场活动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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